渝府發(fā)〔2018〕36號
各區(qū)縣(自治縣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,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》的規(guī)定,市政府決定成立重慶仲裁委員會第五屆委員會,聘任羅藺等13位同志為重慶仲裁委員會第五屆委員會委員,聘任期限5年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組成人員
主 任: | 羅 藺 |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|
副主任: | 付子堂 | 西南政法大學校長 |
章建東(駐會) | 重慶仲裁辦副主任 | |
齊 文(駐會) | 重慶仲裁辦副主任 | |
委 員: | 吳 波 | 市城鄉(xiāng)建委副主任 |
| 汪欽琳 | 市交委副主任 |
王 玨 | 市商務委副主任 | |
| 鄭 鍵 | 市司法局副局長 |
| 文 星 | 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 |
| 李星強 | 市國資委副主任 |
| 陳鋼建 | 市工商聯(lián)副主席 |
| 韓德云 | 市律師協(xié)會會長 |
| 王成保 | 市銀行業(yè)協(xié)會副會長 |
秘書長: | 章建東 (兼) |
|
二、主要職責
重慶仲裁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:根據(jù)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公正、及時地仲裁平等主體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(fā)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,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維護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,促進經(jīng)濟發(fā)展與社會和諧。
重慶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:負責辦理接待咨詢、受理案件、組織仲裁、文書檔案管理、理論研究和仲裁員管理等工作。
重慶市人民政府
2018年8月13日